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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集团党组召开第26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 中国铝业报时间: 2021-03-12

以案为鉴 知难而进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中铝集团党组召开第26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本网讯  (见习记者 吴琼) 3月10日,中铝集团党组第26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在集团总部召开。中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姚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铝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祥民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许质武通报了集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铝集团党组领导敖宏、冯贵权、刘建平、陈琪、叶国华出席会议。

姚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集团通报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肩负的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该哪一级管的,哪一级就要管好管到位。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是必须抓好的政治任务,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从通报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各单位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党员、干部拉起高压线、划出警戒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是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中铝集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各单位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执行制度不能走样,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扎紧“不能腐”的篱笆。各职能部门是业务监督的主体,要发挥好业务专业的特长,牢记“管业务就要管监督”,监督好制度的执行。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协调各监督主体,将纪检监察监督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与业务监督深度融合。通过“大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贯通融合党内监督和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做到监督的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形成合力,实现由事后追责问责逐步向事前监督预防转变,实现事后追损向防范和化解风险转变。

三是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提醒我们,要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蚀”“围猎”永远无止境。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与履行自身职责紧密联系起来,将“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到行动上;要加强党性修养,远离各种诱惑。各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入党誓言,经常对照党章党规检查自己的党性,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自觉远离各种诱惑。要注重家风家教,管好身边人,切实把住家庭关、过好人情关。

刘祥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好警示教育,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改造世界观。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锤炼,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必须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要珍惜手中的权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恪尽职守,廉洁从业,做党的好干部。三要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特别是一些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开展全员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纪律约束,千方百计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集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许质武就做好中铝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持续加强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必须持续压实两个责任,提升监督实效。三是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必须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充盈新风正气。

中铝集团总经理助理,纪检监察组、总部各部门、“一院三中心”,各战略单元和实体企业处级及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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